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		  		张父:若两家给新人同样多少的金钱援助,就等于女家卖女儿  (第1/4页)
    于是,在二十四岁那年的年底    佳慧与张旭举办了隆重的婚礼。    之所以隆重是因为佳慧的父母独力出资。    张旭父母的意思是:未了必免他们儿子“被人瞧不起”婚礼必须得要在他们山里办。因为他们家境困难,所以要尽量从检。怎么朴素怎么来。    后来家慧知道张旭在他们村一真有个外号叫“狗子”。    并非是可爱的小狗的意思。    而是:他们村习惯用这个俗语来称呼被村人视为怪胎的:喜欢男子的男人。    而借婚姻洗刷村人们多年对于他性向的“误解”。利用“娶到媳妇”这事来替张旭在村里挣取回面子。    这也是张旭与她结婚的目的之一!    在这之前,原本佳慧对所有的同性恋都是没有任何偏见的。    她本身虽然并非同性恋。也无法理解那些歧视同性恋,将他们视边怪胎的人:有何资格因为别人是少数派就蔑视别人?    但她对于同性恋的尊重是源于之前一直认为:同性恋只是性向与大多数人不同。却不害人。并没有欠别人什么!    但今日看到张旭的光脑。    联想到张旭父母对自己肚子里孩子的异常急切。    她才猛
		
				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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